释义 |
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就可以到法院起诉,能否胜诉,关键看证据。 光有欠条不一定能打赢官司,原告仅有欠条这一单独证据,在诉讼中的证据效力是相对薄弱的,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无法证明欠款发生的事由、真实性。 但如果债务人当庭承认欠款事实的存在,债权人可以胜诉。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以上就是欠条的具体情况,相关事项的处理上,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不同的涉案情况所认定的处理意见并不相同。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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