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申请欠款支付令? |
释义 | 申请支付令要符合下列条件: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欠款支付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信息; 2、请求事项; 3、事实与理由; 4、申请法院; 5、申请人签名及签署日期。 怎么去法院申请支付令 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流程: 一、准备证据材料。准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建议要先把证据材料准备好。因为手里没有确凿的证据,即使去申请了,法院也不会发放支付令。所以也是做些无用功。 二、准备支付令申请书。准备好了证据材料,接下来就是准备支付令申请书,一份完整的支付令申请书,必须要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等,假如是法人,还需要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职务、办公地或办公住所等;给付金钱的数量,或者给付有价证券的种类及数量等;证据材料名称、事实和理由等。 三、去法院递交申请书。写好了支付令申请书后,建议及时去法院递交申请书。一般是去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就可以递交支付令申请书。 四、对支付令申请书进行实质审查。法院接到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后,会对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进行实质审查,一般是采取书面审查方式。 五、驳回申请或发放支付令。资料审查不合格,或者证据不充分的,会驳回申请人的请求。资料审查合格后,会按程序为申请人出具支付令文书。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信用卡逾期被申请支付令怎么提异议 携带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上诉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债务人是可以在收到法院下达的支付令的十五日之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异议,如果没有提起异议的或者是超期的,都将视为放弃了提起异议的权利。 讨债时该如何申请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讨债时怎么申请支付令讨债时应该怎么打官司 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9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申请支付令,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请求支付的必须是金钱或者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经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它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当事人遇到欠钱不还时可以选择起诉。 讨债时打官司的方式: (一)收集证据; (二)确定被告; (三)选择管辖法院; (四)写起诉状。 没有债务人地址能申请支付令吗 一、没有债务人地址能申请支付令吗? 不能申请,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是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二、支付令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债权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债权人和债务人是法人的,应当写明名称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地址等。 2、债务人应当给付的金钱、有价证券的种类、数量。 3、清偿债务或者提出异议的期限。具体来讲,要写明债务人应当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4、债务人在法定期间不提出异议的法律后果。 三、联系不到债务人怎么办? 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向配偶主张债权。 2、有担保人的可以向担保人追偿。 3、债务人失踪满两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为失踪人,债务人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可以要求债务人的财产保管人还债。 4、失踪时间不满2年的的也可以直接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四、债务人欠钱不还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正常情况下借钱给债务人时应当让债务人写借款合同,在借款合同当中要标注清楚联系方法,居住地址等基本信息,没有债务人地址对债权人是有法律风险的,没有债务人地址不仅不能申请支付令,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联系不到债务人也没有担保人的,会给债权人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怎么调查债务人的财产? 一、怎么调查债务人的财产? 调查债务人财产的方式包括债务人自己申报财产、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法院依职权调查等。 1、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 由申请人提供线索是发现债务人财产的有效途径之一。一些申请人在纠纷发生前就与债务人认识,甚至与债务人有过长期的民事交往与合作,他们或多或少了解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因此完全有能力向法院提供这方面的情况;另一些申请人虽然在发生纠纷前与债务人素不相识(如交通肇事等突发性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但纠纷发后,权利人也会留意债务人财产方面的情况,因此也有可能了解到一部分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另外,申请人同执行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他们深知如果能够向法院提供这方面的信息,执行将变得简单快捷,自己的权利就能够早日实现,所以从申请人的角度说,他们最有提供债务人财产状况的积极性,只要他们掌握了这方面的信息,总是乐意将这方面的情况提供给法院的。 由债权人提供线索,虽然是发现债务人财产的有效途径,但不应由此得出应当由债权人对债务人财产状况负举证责任的结论,尤其是不能因为债权人未能向法院提供债务人的财产状况的材料,法院就不受理债权人的执行申请,就把执行受挫的责任归咎于债权人。 2、债务人申报财产 债务人比任何人更清楚自己的财产状况,他们不仅知道自己到底有哪些财产和究竟有没有能力偿还债务,而且对处于自己占有下的财产,哪些是自己的、哪些是别人寄放的或者是借用别人的也一本清册。因而让债务人来向法院说明究竟有没有财产、有哪些财产,不仅没有任何困难而且也是一种最为经济的发现财产的方法。当然,由于债务人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财产一旦被发现就意味着不得不履行被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务,他们自然是极不情愿向法院申报财产的,即使不得不去申报,也会尽量地瞒报。所以,必须用行之有效的法律规则来约束债务人,使他们必须申报并且必须据实申报。 3、法院依职权调查 法院依职权调查是指法院通过自己的调查来发现债务人的财产。在执行实务中,由于债权人常常不能向法院提供债务人财产状况,或者至多提供一些财产线索,法院就需要通过自己的调查来发现债务人的财产。法院具有强制性的调查权,在法院进行调查时,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有协助调查的义务,必须合作和配合,如实向法院提供债务人的财产情况。对违反协助义务的人,法院可以采取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所以,法院依职权调查是发现债务人财产的极具实效性的方法。 就采用的顺序而言,法院调查应当位于申请人提供和债务人申报之后,因为如果通过申请人提供财产信息或者债务人申报获得财产信息,执行法院已经获知了可供执行的财产,就没有必要再去调查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法院调查又是一种补充性的发现债务人财产的方式。法院调查与申请人提供和债务人申报呈反比关系,其他两种发现债务人财产的方式越有效,需要采用法院调查的比例就越少,相反如果不能通过其他两种方式有效地获悉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就越需要依赖法院的调查。 二、债务人财产调查从哪些方面着手? 调查债务的财产,可以调查其名下的动产、不动产等。 1、银行存款调查 银行存款是最方便执行的财产,因而成为执行人员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的首要指向。这里所说的“银行存款”是指被执行人在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储蓄业务的单位的存款,并不仅仅是在银行的存款。 2、不动产调查 不动产执行在实际执行案件当中,一般都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第一不动产价值比较高,处置变现程序完善。第二基于其属性,不动产转移隐匿比较困难,更容易调查。 3、动产调查 动产是相对于不动产而言的一种财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物,主要包括四类:机动车辆、机器设备、库存原料及产品、个人用品。动产相对于不动产有其自身的特点:一是可移动,不易查找;二是无需登记,不易掌控; 4、投资调查 投资包括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期货、基金、债券、保险或在其他企业的投资权益等。投资调查的范围主要包括:股票;期货;基金;债券;保险;在其他企业的投资收益。 5、其他财产权调查 实际执行工作中有一些财产或者财产权利容易被忽略,针对一些特殊的执行案件,此类财产也应纳入我们的调查范围,比如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出租车营运权等。 债务人借款之后不还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债权人遇到此种情形时,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案件后,可能会判决债务人承担还款义务,如果债务人没有在法院判决的期限之内还款,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提出强制执行请求的时候,最好是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债务人确实有可以被执行财产的证据,如果不确定债务人是否有可以被执行的财产委托律师调查债务人财产。 该内容由 吴友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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