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医保转移流程: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发放接收函;转出地经办机构收函后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转入地经办机构办结转入手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