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区别
释义
    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都是清代的司法机关,但归属不同、职责不同。刑部大理寺主要管理全国的司法审判工作,而都察院则负责监察和预防官员贪污、渎职等行为。
    刑部大理寺是清代中央司法机构之一,主要负责管理全国的刑事审判、赦免、狱政等工作,并与六科组成九卿大员。都察院则是专门设立的监察机构,早期隶属于东厂,后来扩大到全国范围,以“查办贪秽、“鉴别冤枉、“抚恤黎庶为主要职责。
    清代的法律制度有哪些特点?清代的法律制度主要体现了中央集权和民族传统相结合的特点。政府通过实行“藩镇割据的办法,加强对地方的统治和控制;同时也重视宣传教育和司法便民,出台了多种形式的法律条文和规范性文件,如《大清律》、《钦定大清通格》等。
    司法机构是一个国家公正、平等和规范执行法律的基石,需要我们不断加强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保持科学判断和人文关怀,在不断创新和完善司法管理制度的同时,促进社会公正和民主正义的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监察机关有权对本系统、本单位或者在其业务范围内的公务员进行监察,对发现的有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处理,并建议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或者依法移送有关机关。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5 8:4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