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子的人损坏房屋的东西,直接走了,能找他理赔吗? |
释义 | 律师分析: 可以。房子在出租期间被租客损坏,是可以要求租客按照租房合同来进行赔偿的。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