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土地使用权 的归属问题的规定如下:《 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二条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 不动产登记 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土地所有权 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