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影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怀孕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变。所以即使女职工多次向用人单位请假进行产假检查和休产假,其单位也应支付其合法工资和待遇,包括全勤员工所发放的“十三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