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残疾人代步车申请流程具体如下: 1、本人携带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残联进行资格认定,由区残联开具《天津市下肢肢体残疾人认定表》——购买代步车: 2、申请人携带以上证件到指定网点购买残疾人代步车——登记上牌: 3、申请人本人开残疾人代步车并携带户口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下肢肢体残疾人认定表》到非机动车管理科登记上牌。 残疾人代步车申请所需的材料具体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残疾人证; 2、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购置发票; 3、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出厂合格证; 4、区残联开具的下肢残疾证明。 综上所述,申请残疾人代步车需要携带残疾证明、身份证等资料,并且申请的代步车不可以转借他人。 【法律依据】: 《天津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是指专供下肢残疾的残疾人代步使用的、具有动力装置驱动的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