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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
释义
    

法律主观:
    


    如果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要改变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过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使用,如果改变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四条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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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3:3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