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应收账款多资金流动困难的融资方式和方法有哪些 |
释义 | 可以采取以下融资措施来应对企业应收账款多资金流动困难的问题:1. 企业要求上游的各级政府采购主体、各类企业、金融机构、服务机构在中征应收上下游中小企业,积极与大型民营供应链核积极评估应收账款对应企业的还款能力,分别采取延期、债权转让、诉讼等不同处置方式。风险提示:公司债务发生后,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及时预防,长久堆积的债务会将公司拖入绝境。公司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解决,也可以与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将债权转为股权,将债权作为一种融资方式。作为公司,对债权债务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公司要懂得怎么预防和应对公司的债务风险,以避免因债务风险而使公司蒙受损失。 公司催收应收账款能采取哪些措施 1、公司催收应收账款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措施,如果当事人要提起诉讼,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企业的应收账款可以出质吗? 企业的应收账款可以出质。1、应收账款是一种债权,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或者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2、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3、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风险提示:应收账款包括下列权利:(一)销售、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出租动产或不动产等;(二)提供医疗、教育、旅游等服务或劳务产生的债权;(三)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收益权;(四)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活动产生的债权;(五)其他以合同为基础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 企业应收账款可以转让吗? 可以。利用应收账款转让融资主要有两种方式,即以应收账款为抵押借款和应收账款让售。(一)应收账款抵借应收账款抵借是指持有应收账款的企业与信贷机构或代理商订立合同,以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品,在规定的期限内企业有权以一定额度为限借用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合同明确规定信贷机构或代理商借给企业资金所占应收账款的比率,一般为应收账款的70%-90%不等,借款企业在借款时,除以应收账款为担保外,还需按实际借款数据出具标据,如果作为担保品的应收账款中某一账款到期收不回来,银行有权向借款企业追索。(二)应收账款让售应收账款让售是指企业将应收账款出让给信贷机构,筹集所需资金的一种方式。企业筹措的资金是根据销售发票金额减去允许客户在付款时扣除的现全折扣信贷机构收取的佣金以及在应收账款上可能发生的销售退回和折让而保留的扣存款后的余额确定。扣存款占的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为10%左右。应收账款让售后,假若出现应收账款拖欠或客户无力清偿,则企业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信贷机构不能向企业追索,只能自己追索或承担损失。风险提示:应收账款抵借方式的特点:1、是一种循环的自我清偿的贷款,在会计意义上是短期借款;但在财务概念中却可以是长期借款;2、抵押方继续保留应收账款的权益,同时也要承担坏账的责任。 企业应收账款可以用于质押贷款吗? 企业应收账款可以用于质押贷款。1、应收账款是一种债权,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或者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2、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3、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风险提示:应收账款价值难以确定的风险:1、出质人或出质人与应收账款债务人合谋虚报应收账款价格,使其超过或者远超过合同或实际应付的价格;2、货物折扣销售,且出库价与返还折扣双条线记账,使账务上的应收账款与最终实际应付价不一致,但出质人故意隐瞒。不论哪种情形,出质价格均高于实际应付价格,第二还款来源价值可能不足。 企业应收账款质权效力如何? 1、应收账款质押是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的债权向他人提供质押担保并获得贷款的行为,这种担保应属于权利质中的普通债权质。2、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3、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债务清偿或者提存。风险提示:应收账款特征:应收账款为一般债权、金钱债权,系由合同产生。1、应收账款是因合同而生的债权债务关系:A、应收账款不以质权设定时已存在为限;B、应收账款应是基础交易关系(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设施而取得的)已经确定的账款;C、应收账款排除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责任等法定之债。2、应收账款是非被证券化的金钱给付之债:应收账款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该内容由 林上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