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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公积金销户提取流程
释义
    上海公积金销户提取流程,具体如下:
    1、准备资料,包括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外省市户籍证明(户口本)、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退工单等)。
    2、凭相关材料到公积金账户所属单位开具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如果到时公积金账户是在单位,由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开具。如果账户被转入封存办,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上海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开具,之后到上海各区县建行支行公积金柜面办理提取业务。
    3、一般情况下,如果携带的材料齐全是当场审核完毕,最后在建行公积金柜面审核后办理提取,但当场是不以现金支付的,一般是直接将资金转入个人银行账户中。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备条件如下:
    1、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不同省份或城市可能要求不同)。
    2、信用状况良好,个人的信用状况主要包括贷款、使用贷记卡或准贷记卡、赊销、担保、合同履行等社会经济活动中形成的与信用有关的交易记录。
    3、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即首套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房款的30%,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房款的50%,这样才能让银行觉得你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且能够承受得了贷款的金额。
    4、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和偿还本息的能力。
    5、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贷款综合保险。
    6、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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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0:4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