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市公安局一楼办证大厅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1、东湖公安分局二楼东湖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3、西湖公安分局二楼西湖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4、青山湖公安分局一楼青山湖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5、青云谱公安分局一楼青云谱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6、进贤县公安局一楼进贤县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第十条:护照持有人所持护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护照签发机关申请护照变更加注。 第十一条: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