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杭州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六个月(含)以上。 2、购买的房产必须是本市,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3、购买商品房的,销售楼盘已经中心审批同意,在合同签订、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 4、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已经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5、购买公有住房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6、拆迁安置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用户家庭名下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 一、杭州公积金贷款申报资料有哪些 职工应按购买住房的不同类型,向委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其他房产共有权人、共同还款承诺人的个人基本材料和购房证明材料原件: 1、申请人(配偶、其他房产共有权人、共同还款承诺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个人信用报告、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2、家庭住房情况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杭州市区(除临安外)的,无需提供杭州市区家庭住房情况记录,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桐庐、建德、临安和淳安的职工家庭(含未成年子女,下同)需提供缴存地的家庭住房情况记录;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杭州地区之外的职工家庭另需提供缴存和户籍所在地的家庭住房情况记录。 3、异地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近12个月内公积金缴存在杭州地区之外的职工家庭,提供异地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12个月含每月末账户余额的缴存明细对账单。 4、购房证明: (1)购买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的: 提供《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首付款凭证。 (2)购买本市二手房的: 提供《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资金监督支付协议、委托代理合同、出让方的不动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契证)、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物状况表、首付款凭证。 二、杭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1、职工本人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职工及其配偶均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100万。 2、具体可贷额度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标准、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3、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公积金贷款一致。 4、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其中: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的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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