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集体户口不迁出后果 |
释义 | 离职了集体户口没迁走视情况而定。离职了和原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集体户口可以继续留在原用人单位,也可以迁出。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要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 由于你与原单位不再存在劳动关系,集体户口自然应该迁出。如果暂时没办法找到合适的地方接收户口,建议与原单位协商,述明现在的困难,恳请对方暂缓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这个对原单位没有任何影响,应该是可以通融的。那就不用担心,自己拿着就好了。等到找到可以落户的地方,再去原公司借户口首页然后去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即可。没有户口登记页,原公司没办法将户口给你注销或打回原籍。 集体户口迁出一般需要以下步骤: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提出迁入申请 ,得到迁入地 派出所的同意迁入 ;第二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同意迁出,并开据户籍证明 ,无违法、违纪证明 ; 第三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同意迁入市(县)级公安局户政科或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迁入等等。 集体户口的迁出方法: 一、集体户口迁出所需材料: 1、集体户口卡个人页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同意户口及档案迁出介绍信等。 二、具体流程如下: 1、携带有以上这些材料,然后前往准备接收档案的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 2、拿着调函去调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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