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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肋骨骨折的等级划分
释义
    劳动能力鉴定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的规定,对工伤职工进行劳动功能和生活自理能力的等级鉴定。鉴定结果将决定工伤赔偿的金额和级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制定鉴定标准和提出鉴定意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单位或个人需提供相关资料,鉴定结果应在60日内作出并及时送达申请方。不同省份对于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存在差异,可能导致赔偿金额的不同。
    法律分析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两根肋骨骨折并畸形愈合的,可以构成十级伤残。但在有些省份,如果想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赔偿的,规定是按照交通事故评残标准定残的,如果按这个标准,不能评上伤残等级。但不能按照工伤定残的。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结语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两根肋骨骨折并畸形愈合可构成十级伤残。然而,在某些省份,赔偿需按照交通事故评残标准定残,而非按工伤定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十一条,工伤后残疾且影响劳动能力的职工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制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提出,并提供相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多个部门组成,且设有医疗卫生专家库。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在60日内送达申请单位和个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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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2: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