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不动产证区别 |
释义 | 房产证不动产证区别是: 1、证件名称不同:房产证,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而不动产权证书,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2、监制机关不同:房产证,监制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机构改革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而不动产权证书,监制单位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3、权证编号不同:房产证包括两个编号,分别是建房注册和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书包括证书编号和不动产权编号; 4、颁证词不同:房产证颁证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为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对所有权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所列房产,经审核属实,特发此证。不动产权证颁证词:根据法律法规,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对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所列不动产权利,经审查核实,准予登记,颁发此证; 5、标注产权信息不同:房产证字正文需标注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土地状况等。不动产权证书在正文需标注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期限和权利其他状况,非常简明扼要。 一、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的一般流程为: 1、申请人向房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申请表; 2、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具体主要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抵押房屋的价值证明等材料; 3、房产登记机构审核申请材料; 4、审核通过后,缴纳相关费用后,即可领取他项权证。 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以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要求的为准!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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