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42%。一、贷款评估:此评估由银行指定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用于银行确定产权价值,确认贷款发放金额,这笔费用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由谁出,现实中大多数是由购房者承担。 二、过户评估:当土地性质为商业时,也需要评估公司评估过户价,住宅不需要评估报告,此评估由地方税务局依据申报价和历史成交数据确认。此费用一般由买卖双方协商承担,通常为房屋承受方担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资产评估(以下称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 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即建筑物因时间经过而造成的损耗,建筑物损耗可分为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而建筑物折旧可分为物质折旧、功能折旧和经济折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