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特点有哪些 |
释义 | 1.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多方主体,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包含所有的施工单位。 2.人员流动性大,尤其是施工单位。不利于安全文化的形成和巩固。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重点为施工人员,多为劳动密集。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风险为高风险,易发生高空坠落,坍塌,车辆伤害,火灾等伤害。 5.变化大,规则性差。每栋建筑物从基础、主体到装修,每道工序不 同,不安全因素也不同,即使同一道工序由于工艺和施工方法不同,生产过程也不相同。 6.近年来,建筑物由低层向高层发展,施工现场由较为广阔的场地向 狭窄的场地变化。为适应这变化的条件,垂直运输的办法也随之改变。 重点工程,即重要的工业厂房、矿井、电站、大的桥梁、隧道、水工建筑等工程的建筑,必须积极地提高工厂化施工的程度,积极采用工厂预制的装配式的结构和配件,尽速提高机械化施工的水平,特别是那些非人力所能代替的笨重劳动,或者是建设地区人口稀少、劳动力供应困难的工程。在这类工程的施工中应该在5年到7年左右的时间内基本上实现工厂化和笨重劳动的机械化。 小型的工业厂房、住宅和其它民用建筑方面,在相当时期内应该很好地利用我国丰富的劳动资源,努力提高手工劳动的技巧,提高技术水平,积极采用各种先进工具,逐步采用工厂预制的轻型的装配式的结构和配件,增加手动工具和轻便的机械进行施工。在这类工程中,应该逐步地提高工厂化施工的水平,并争取在12年左右的时间内,基本上实现笨重劳动的机械化。 为了适应建筑工业化的需要,国家建设委员会应该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设计工作的决定,组织有关设计院对建筑物的标准化问题进行研究,并迅速编出标准结构和配件的目录图册。 为了有计划地实行工厂化和机械化施工,国家建设委员会和各部在批准初步设计的时候,应该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确定某项工程采用工厂化、机械化施工的水平。国家建设委员会应该在1956年年底前会同有关各部,做出2年和7年内提高工厂化和机械化水平的规划。 为了保证重点工程工业化施工的需要,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国家建设委员会应该会同各有关部门,结合区域规划做出建筑基地的规划。规划原则是,在工业集中、建设期限较长的地区和城市,应该根据需要有计划地建设统一的永久性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预制工厂、金属结构加工厂、木材加工厂等。在一般建设地区,应该根据气候条件和施工期限的长短,建设露天预制场或临时预制场以及其他必需的加工厂。 为了提高建筑机械的生产能力,逐步满足建筑工业化的需要,第一机械工业部应该加强关于建筑机械和筑路机械生产的规划,并在1956年内提出新建和改建各种建筑和筑路机械制造厂的建厂计划。各建筑部门也应该根据需要和可能条件,建立中、小型建筑机械、手工机械和大型建筑机械配件的工厂,并且由第一机械工业都会同有关部做出统一的规划。为了改善建筑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各建筑安装部门应该根据需要和可能的条件在1956年9月底以前提出建筑机械修理厂的增建计划,送国家计划委员会,由国家计划委员会会同国家经济委员会和国家建设委员会核定。在制定和批准建筑机械修理厂的计划时,要防止在同一地区内分散重复建厂和浪费资金的现象。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 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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