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产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的,所以因遗产继承纠纷提起诉讼时,一般是需要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的,但是可以不需要大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如死者未留遗嘱,则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均有权继承遗产。 一、继承遗产怎么办 继承开始后,一般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但是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而且继承也可以放弃。继承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按规定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行为。而继承遗产有不同的方式,继承遗产时,有些遗产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如果是继承不动产的,继承人要持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权属证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 二、孩子怎么继承房产 父母去世后,房产可以由遗嘱来继承,子女要提供被继承人的遗嘱、死亡证明以及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继承被继承人的房产。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房产,孩子属于父母遗产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三、老伴去世后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老伴去世后遗产继承顺序如下: 1、如果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按照遗嘱或遗赠协议继承; 2、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其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享有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是继承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