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在出售险种时需遵守《保险法》相关规定,明确重大疾病的定义和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当在合同中将责任约定明确,对于被保险人已知患有的疾病或者体征,应当在合同中告知,并告知可能的保险责任限制。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七十五条 保险合同中的责任条款应当明确约定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所应承担的保险责任、保险限额或者保险金额等事项。 《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保险人应当在投保前告知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被保险人已知的疾病或者体征,以及可能的保险责任限制。 《保险法》第三十七条 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在约定的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支付保险金。 以上法律规定表明,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保险责任及保险限额等事项,并在投保前告知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项。因此,肝炎患者在选择重疾险保障时,应当仔细审查保险合同,确认保险责任及限额是否满足自身需求。同时,应当充分告知保险公司自身的疾病情况,避免保险责任限制或拒赔的情况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