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供暖设施损坏能拒绝缴纳供暖费吗 |
释义 | 业主房屋因室内供暖设施年久失修,供暖调试以及暖气片断裂跑水致业主房屋受损,业主以此为由拒缴供暖费欠妥,应先行承担维修费用,分清责任后再行主张权益。 一方面,如果供热单位对业主供热设施已进行过检查,并向业主告知隐患并送达了消除隐患通知书,业主仍未维修改正,供热单位暖气调试前进行公告告知;针对上述情况,业主需自行承担损失。 一、小区更换供热管道谁出钱 公司向小区和业主供水、电、气、暖也是经营所产生的成本行为,他们应该承担费用。但是,有好多地方的开发商,为了省去各专业公司高额设计、施工费,而自己委托设计、自己施工,因此在小区运营中,一旦产生管网问题,专业公司不管,只有开发商承担。如果开发商提出小区已经入住,而且设施过质量保修期,也不管了,一是申请使用大修资金,二是全体业主分摊。如果物业公司组织施工,一定要事前告知全体业主施工后的费用分摊办法,否则施工结束业主不愿承担,物业公司势必成为冤大头。因为没有权利停止供暖、强行收费。业主如果集体起诉,法院不会支持物业公司,因为,在服务合同里,没有此服务内容。 二、不交水电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 不交水电费物业管理公司无权停水停电,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小区业主供水供电合同的相对人是供水公司和供电公司。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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