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时买房分手时归哪个人 |
释义 | 一、同居时买房分手时归哪个人 1、同居时买房分手时归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双方按照登记的产权比例进行分割;房产证仅登记一方,另一方出资的,由产权人对出资人进行折价补偿;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处理。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怎样的证据才能证明出了购房款 1、分割财产要讲究证据,虽然房产证上没有或购房合同上只签署了一方的名字,但是另一方如果能拿出银行转账凭证或收款收据之类的有力证据,也是可以证明此房产为双人有共有的。 2、如果当时签署购房合同书时是由一人操办,且另一方又拿不出有力的证据证明两者之间的钱物是共同支配的。因此按照法律规定,最后房产的所有权只能归《购房合同》签署人所有,另一人无权转售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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