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免费乘车办理范围 (一)贵阳市户籍老年人(70岁以上)持贵阳市老年卡办理免费乘车业务; (二)非贵阳市户籍且常住贵阳市老年人(70岁以上)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暂住证原件或居委会证明原件在指定网点现场办理“老年卡”新办业务及免费乘车业务。 二、免费乘车业务规则 (一)乘坐地铁 贵阳市“老年卡”办理后即具有在贵阳地铁1、2号线刷卡免费乘车的功能,有效期一年。期满后(与上次年审时间,间隔335天),需年审方可继续使用。 (二)乘坐公交 首次办理贵阳市“老年卡”后,在贵阳地铁1、2号线一应黔行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激活公交免费乘车功能,有效期一年。期满后(与上次年审时间,间隔335天),需年审方可继续使用。 鼓励老年人自愿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自身增加一份保障。老年人可到任何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老年人办卡过程中不得强制其购买保险,不得指定购买保险。 用户首次办理一应黔行优惠卡(学生卡、老年卡和爱心卡)不再收取发卡工本费。因用户原因导致乘车卡损坏或遗失需要补办的,在补办时收取工本费。一应黔行学生卡、老年卡、爱心卡补办收费8元/张,公交退伍军人卡补办收费6元/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四条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一十五条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