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多少上缴中央财政?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土地有偿使用费30%上缴中央财政,70%上缴地方财政。上缴中央财政的土地有偿使用费作为中央财政基金预算收入上缴地方财政土地有偿使用费作为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收人,均专项用于耕地开发,不得平衡财政预算,结余结转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