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客体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债权的法律关系客体是行为。作为客体的行为特指能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常也称给付。 一、虚假破产罪是怎么构成的 行为人的行为满足下列犯罪构成要件的,可构成虚假破产罪:即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的破产制度和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是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假债务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处分财产,实施了虚假破产,严重损害了债权人和其他人的利益。 二、加害给付是哪一部分 加害给付作为一种特殊的违约行为,表现在债务人不仅实施了不符合债的规定的履行行为,而且此种履行侵害了债权人履行利益以外的其它权益,因此,加害给付为附带损害。即加害给付乃是指因债务人的不适当履行造成债权人的履行利益以外的其它损失。在加害给付致债权人损害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既可以以合同之债提起请求,也可以以侵权之债提起请求。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债权人可以选择,但是一旦选择就不可更改。 三、什么是妨害清算罪构成条件 妨害清算罪构成条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以及债权人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2、在客观上表现为在公司、企业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进行清算的公司、企业。 4、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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