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申请回执单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是是司法机关给当事人的一个证明。就是一方起诉离婚了,法院给了个证明。司法机关受理了离婚申请,但是还要等冷静期过了才能进行下一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且就离婚相关事宜做好处理,可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方面增加了离婚冷静期,当事人提出离婚申请后的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起诉离婚程序 1、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2、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3、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关于“离婚申请回执单是什么意思”的相关法律知识了,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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