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的成立条件是: (一)一方转移房屋使用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房租; (二)租赁合同的标的物为房屋的使用权,使用权的转移应当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三)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四)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