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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十年前超生现在应该怎么处理
释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二十年前超生的情形,未办理二孩证的,是仍需要处罚的,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不缴纳的是可以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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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7:3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