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集团公司的股权管理一般是指公司运用其控股经营且拥有多家投资主体多元化子公司,达到其管理目的的行为,且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不抵债时,由控股集团在控股范围内承担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