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解除合同后,如若存在一方拒绝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另一方可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其提供或者负责举证。如无法获得证明该事实的证据,那么在诉讼中,可通过其他方式推断、论证该事实的存在。且在证据被抵制的情况下,当事人还可以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据予以证实。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有证据需要的,应当及时出具或者提供与该合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主动协助对方收集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当事人有证据需要对方提供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责令对方提供。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在诉讼中可以自行收集证据,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调查取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