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财政性资金是指由政府通过税收、国债、财政拨款等手段征收和筹集的用于承担政府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资金。 是政府为了满足公共需求,提供公共服务和维护国家利益而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政府的日常运营和公共事业的建设,如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教育和科技等方面的支出。财政性资金的特点是有明确的财政收支关系,由政府负责管理和支配,具有一定的公共性和长期性。 财政性资金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征收和筹集:政府依据法律规定,通过税收、国债、财政拨款等手段向社会征收和筹集财政性资金; 2、预算编制和批准:政府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年度预算,经过审议和批准后,确定各项支出和收入的规模和结构; 3、预算执行和管理:政府按照预算的规定,管理和执行各项支出和收入,制定预算绩效报告,及时调整预算,保证预算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4、资金拨付和使用:政府按照预算的规定,将资金拨付给各个部门和地区,用于支出项目的实施和公共服务的提供; 5、监督和审计:政府通过内部审计、审计机关和人大代表等多种手段,对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保证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效益性。 综上所述,财政性资金的流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断调整和完善,政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任务,灵活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和方法,保证财政资金的科学管理和有效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一条 地方政府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规章和规定的行政措施,不得涉及减免中央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不得影响中央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的征收;违反规定的,有关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有权拒绝执行,并应当向上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以及财政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