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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示期内可以回应吗
释义
    公示期内一般不可以回应。要等公示期过了才能回应,公示期不代表正式录取,如果有异议,可以向上级单位反映。一般在任职公告发出之后,往往要进入到一个星期的公示期,作为认知,不便于发表任何的回应。公示期是对公示的时间限定,是近代民主的产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决议的无效或被撤销】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公示具有那些特点
    1、公开性,所写作的内容、承载的信息,都是要向一定范围内或特定范围内的人员公开出来的,具有较强透明度,不存在任何秘密和暗箱操作;
    2、周知性,写作的目的,是为了让关注它内容与信息的人们都了解是怎么回事,从而参与其事;
    3、科学性,公示的时间要科学合理,不但要反映公示的过程,更要反映出公示的结果,反映出群众的意愿;
    4、民主性,公示的过程与结果,都是公开、公平、公正的,都是有群众参与和监督,并为他们所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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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4:4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