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评估房子可以不去吗 |
释义 | 是需要当事人去的,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有找不到被执行人的情况,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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