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师能否办理营业执照? |
释义 | 在编教师不能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或兼职领取报酬的将受到相应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贪污受贿、利用职务谋取不当利益、接受贿赂、利用内幕信息谋利、公款旅游等行为也会受到处分。 法律分析 在编老师一般是不能办营业执照的,在编教师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可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有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会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如果情节较重的,则会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则会给予开除处分。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 (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拓展延伸 教师开办个体工商户是否可行? 教师开办个体工商户是可行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教师作为公民享有独立经营的权利,可以开展个体工商户经营活动。然而,教师在开办个体工商户时需要注意一些问题。首先,需要满足开办个体工商户的条件,如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注册所需的证件。其次,要了解相关行业的经营规范和法律法规,确保合规经营。此外,教师开办个体工商户还需要考虑时间和精力的投入,以兼顾教学工作和经营管理。综上所述,教师开办个体工商户是可行的,但需要充分了解相关要求和规定,并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对于在编老师来说,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如果教师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兼任职务领取报酬,将受到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职或开除等处分。然而,教师开办个体工商户是可行的,但需要满足相关条件、了解经营规范和法律法规,并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三十九条 乡镇企业有权向审计、监察、财政、物价和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控告、检举向企业非法收费、摊派或者罚款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和上级机关应当责令责任人停止其行为,并限期归还有关财物。对直接责任人员,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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