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是否继续有效应视情况而定。对于纯属财产性质的合同(比如买卖和租赁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不应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如服务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自然终止。 一、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是否有合同效力? 招标文件中条款是否有合同效力需要视情况而定。招标文件中条款如果是属于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没有损害他人权益、有相应的格式要求、没有一方免除责任或者加重对方责任的具有合同效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有什么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 1、当事人一方在委托合同中解除委托合同,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委托人或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得终止外,委托合同终止。 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 三、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租赁合同到期。 2、房屋拆除改建。 3、房屋毁损 4、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5、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而且又没有同住的其他人时,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 6、当事人协商终止。 7、承租人有重大违约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四条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