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定仓储合同生效时间的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仓储合同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这并不意味着仓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一回事。若当事人约定合同的生效须满足一定条件的,则仓储合同的生效时间应在合同成立后并且其条件成就时。 一、与购房者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没有付款是否可以无效要根据合同内容是否约定未付款确定,如果合同未有约定,而合同本身为依法成立的,则即使未付款该合同仍然有效。我国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二、赠与合同成立后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赠与合同成立后,生效的条件是:1、依法订立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成立时生效;2、依法需要办理批准等手续的合同,自手续办理完成之后生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二手房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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