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餐饮管理制度20条 |
释义 | 餐饮管理制度20条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定,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不要随地吐痰。 2.工作时必须自查食物是否变质、变味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工作时要穿工作服,严禁上班时吸烟。 4.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去操作,防止食物中毒。 5.洗干净后的餐具要整理齐备且有规律地摆好。 6.工作中严格按伙食标准精打细算,以最大限度内尽量做到色香味,花样、品种多样化。 7.整个烹食过程必须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8.每天清理,每月三次大扫除,确保厨房环境卫生。 9.房之所有需购物品都必须呈报行政主管,再由行政部门指定人员采购,购回之单据按程序:行政主管签字-总经理审核-财务出纳处销帐 10.厨房所购回之食品,由行政部门每周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内容:食品质量、重量。对不合格食品,拒收并按规定处理。 1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之一切物品 12.餐具必须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许可都不能将餐具拿走供私人使用。 13.餐具必须每日进行一次清查盘点,除正常损耗外,清查有不足数目时需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14.严把采购质量关,预防和杜绝病从口入,不得采购霉变、腐败、虫蛀、有毒、超过保质期的或卫生法禁止供应的其他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15. 采购大批主食或副食要求供货单位提供卫生许可证,以便查验,不得采购三无产品。 16.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对存放的各类食品实行"隔离",以免串味、走味或变质。 17.食堂库房整齐清洁,分类存放,防鼠防潮。 18.食品存放冰箱或冰柜时间不得多于48小时,严禁销售隔夜饭菜。 19.力行俭省节约,饭食多少盛多少,杜绝剩菜剩饭。 20.餐厅内禁止吸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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