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借款有哪些方式 |
释义 | 有三种分别是保证、抵押和质押。个人质押贷款,是指个人以合法有效、符合银行规定条件的质物出质,向银行申请取得的一定金额的贷款;个人保证贷款,是指银行以银行认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而向个人发放的贷款;个人信用贷款,是银行向个人发放的无须提供任何担保的贷款。 一、企业之间的融资方式具体有哪些 企业之间有下列融资方式: 1、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等)提供资金; 并确定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由金融机构代办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金融机构只收取手续费,风险由委托人完全承担的贷款。 2、债权转让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3、信托贷款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4、自然人替身模式企业和公民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依法受法律保护。出借方可先将资金借给个人,该个人再将资金借给实际使用资金的企业; 该企业则为该个人向资金出借方的企业提供连带保证,或者再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如果个人不能还款时,则出借方追索个人借款人,并同时要求担保企业承担担保责任。 5、存单质押担保贷款模式存单质押担保贷款模式是与银行贷款相结合的模式。拟出借资金方实际并不借出自己,而是将自己存入银行取得存单,并以该存单为借款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作质押担保。 二、人去世了房贷是怎么变更的 人去世后,房贷变更可以在得到贷款银行同意之后,到房管局进行变更。 个人住房贷款,是一种消费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条件是城镇居民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且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有还本付息的能力,信用良好,有购房所需资金30%的购房首付款,有银行认可的贷款担保等。 三、住房按揭贷款收费标准 (一)办理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4、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流程 1、贷款申请:借款人持贷款所需资料到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 2、贷款审批:银行根据有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批,批准后银行出具《贷款意向书》; 3、交费划款:通知借款人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公证、保险、抵押手续,交纳有关费用,最后发放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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