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