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流程: 1、设施农业用地主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就用地位置、土地用途等协商一致,签订用地协议。 2、农村集体组织须在用地协议签订后,将用地协议和设施农业建设方案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3、乡镇人民政府在完成备案后,将备案资料汇交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查。 法律客观: 《设施农用地管理规定》第二条 设施农业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设施农业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建设要符合农业发展规划、乡级土地利用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设施农用地要合理选址。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严格审批规范管理,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禁止超规模占地,禁止搭车审批。设施农用地畜牧场、饲养场、水产养殖场,确需占用耕地的,须签订复耕保证书,交纳复垦保证金,按时要求恢复成耕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