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被告人的行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破坏电力设备罪惩罚的不是一般的破坏电力设备行为,而是危害到公共安全的破坏电力设备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本解释所称电力设备,是指处于运行、应急等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已经通电使用,只是由于枯水季节或电力不足等原因暂停使用的电力设备;已经交付使用但尚未通电的电力设备。不包括尚未安装完毕,或者已经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使用的电力设备。 本解释中直接经济损失的计算范围,包括电量损失金额,被毁损设备材料的购置、更换、修复费用,以及因停电给用户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