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护士同工同酬能实现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能。医院在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时,受限于各类限制因素而如不能实现同工同酬的,应当在招聘时清楚的告知,并写入合同中,亮明所要表达的重点内容,避免工作后由于认知不足而产生误解或者矛盾。对于医院正式员工则要根据政策要求,尽可能的实现同工同酬,避免内部矛盾的积累和激化。同工同酬是政策的要求,是必然的趋势。但要想全部的医院实现这个目标,还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未来的改革之路任重而道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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