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女方个人债务? |
释义 | 女方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女方婚前个人所欠的债务;夫妻双方约定女方承担的债务;男方不知情,女方擅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承担的债务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一、男方婚前债务离婚时和女方有关系吗 男方婚前债务离婚时和女方没有关系。男方的债务是在结婚前欠下的,属于男方个人债务,与女方无关。如果男方的债务是在结婚期间欠下的,而且用于了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活动,那么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与女方有关。债务是在结婚期间欠下的,但是男方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了是个人债务,与女方无关。 二、如何认定夫妻一方的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认定的情形有: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5、一方的婚前债务。 三、夫妻一方债务怎么认定? 并非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生产和生活而形成的必要的支出和投入,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属于个人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包括: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欠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四)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该遗嘱或赠予合同而来的债务; (五)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但此种约定原则上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 (六)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等所负债务; (七)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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