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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子一直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释义
    一、房子一直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1)没有产权证的出卖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出卖人对所卖房子享有物权但没有产权证,如通过继承取得到的房子,在没有变更产权登记之前,继承人没有房产证却对房子享有物权。二是出卖人实际占有了所购买的房子,没有物权也没有产权证,如通过买卖合同购买开发商的房子,开发商先交房子,买房人在没有产权登记之前是不享有物权的。
    (2)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产不允许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被拆迁时购房人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4)没有房产证的房产不允许抵押,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
    (5)开发商因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时,无房产证的房地产仍属于开发商的财产,允许被开发商的债权人依法强制执行。
    二、二手房过户手续怎么办理
    1、买卖双方签定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
    2、卖方配合买方申请贷款(银行评估,批贷);
    3、买卖双方到所属区地税缴纳税费(买卖双方同时到场);
    4、买卖双方到所属区域房屋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同时到场);
    三、没有房产证能办理过户吗
    没有房产证不能过户:
    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禁止上市交易的。由于目前我国采取的是产权登记制度,如果房产证的所有人不是自己的话,那将无权处理该房屋,同样的也就无权享受到该房屋所带来的相关利益,也就是说,如果将来万一该房屋需要拆迁,那自己将无法得到补偿。同时,如果只签订合同,并不能保证最终的结果,如果卖方反悔,同样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尤其是在已经付款的情况下,风险较大。当然,实际中有部分交易者会采取这样的方式,签订协议之后并进行公证,协议中把相关的过户时间等也进行约定。但这仍然取决于双方的诚信。所以最好选购已经取得房产证的房屋。
    没有房产证只办理公证的后果:
    1、只公证不过户对买房人来说存在巨大风险。因为在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
    2、公证机构应该根据房产证的所有权而不是根据买卖合同来做公证,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走诉讼程序,其公证效力也将受质疑。买二手房不是一件小事,动辄就是几十万,所以提醒消费者,对于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一定要多加小心,目前还没有一种合适的办法处理这种交易,保证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失。
    【法律条文】: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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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6:4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