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占有改定针对的是动产吗 |
释义 | 占有改定针对的是动产,不动产是不可以占有改定占有的。 1、占有改定的风险承担方不是出卖人,应该由买受人承担,占有改定的情况下风险是从买卖合同生效时起转移,风险由出卖人转为受让人也就是所谓的买方。 2、占有改定取得该动产的买受人为所有权人,可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该动产,任何人不得妨害。第三人侵夺该动产时,所有权人可以请求返还该动产。第三人损毁该动产时,所有权人可以请求赔偿。第三人妨害该动产时,可以请求妨害的预防。 一、没领过产权证的房子,法院可以冻结吗? 没领产权证的房子,法院也是可以冻结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二、什么情况下会发生物权的设立与转让 动产物权设立、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动产物权设立、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动产物权转让时,出让人应当将该动产交付给受让人,但双方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八条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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