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室内环境污染有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室内环境污染有: 1、甲醛:强刺眼无色气体,释放时间长达15年。有致癌作用; 2、苯系物:特殊芳香气味,主要有苯、甲苯、二甲苯等。轻度污染可导致头晕、失眠、精神萎靡等神经衰弱症状;长期接触低剂量苯系物可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严重时可导致白血病; 3、氨:强臭刺激性恶臭气体。可导致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痰带血、胸闷、呼吸困难、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疲劳等,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 4、氡:放射性惰性气体,无色无味,潜伏期15-40年。强致癌物质,特别是肺癌,被世界卫生组织确认; 5、TVOC:可挥发性有机物,室内所有可挥发性有机物的总称。可导致人体免疫功能障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九条  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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