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领结婚证不需要婚检,我国目前登记结婚已经取消强制婚检了,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 旧条例规定,在实行婚检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检查证明。在婚检制度实施过程中,由于民法典规定的“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一直未能明确,这就带来两方面的问题。 1、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检机构出具的检查结果无法认定当事人是否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否可以办理登记。 2、由于检查没有针对性,这就造成婚检中存在检查项目多、收费高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因此,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尚未明确的情况下,目前不宜把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如果结婚当事人从双方健康的角度考虑,可以自愿到医院检查身体。 从上我们可以知道我国已经取消了强制性婚检,但是小编还是建议大家在婚前进行婚检,但是,如果真的身体有这一方面的问题,希望双方面临的不是分离而是共同面对,想办法去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八条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1、严重遗传性疾病 2、指定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第九条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