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2023年灵活就业缴费基数 |
释义 | 1.城镇职工基数确定:每一年4月按照上年平均收入核定,当年4月至第二年3月基数不变。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上限上年社平工资300%/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的百分之40,医疗保险上限为上年社平工资300%/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百分之60。 2.农民工基数确定:每一年4月按照上年最低工资和社平工资核定,当年4月至第二年3月基数不变。养老、失业保险基数为本市最低工资,生育、医疗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百分之60,本市、外埠农民工工伤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百分之60。 3.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视各个相关机构情况由社保核定。大多数情况下在0.2%-2%当中。 4.农民工保险缴纳办法具有可选性。一是可先行办理工伤、医疗险,也可五险全上,养老、失业、生育保险比例与城镇职工一样,但农民工失业保险个人不缴纳报名费用;二是医疗可按单位9%+1%个人2%+3元的本市/外埠农村劳动力缴纳,也可根据单位2%个人不缴纳报名费用的本市/外埠农民工缴纳。 有关2023年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报名费用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为保证参保单位和个人及时足额缴纳2023年各项社会保险费,结合我市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现在针对统一2023年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报名费用工资基数上下限的相关问题通告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一、自2023年7月1日起,本市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纳报名费用基数上限调整为28221元。 二、按照《有关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公告》(京人社养发〔2023〕67号)精神,2023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纳报名费用基数下限标准调整为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60,经核算,月缴纳报名费用基数下限应为5644元。 三、考虑2023年受疫情影响月缴纳报名费用基数下限使用的是2023年标准,为一定程度上减缓增幅,根据国家缴纳报名费用下限两年过渡到位的要求,2023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纳报名费用基数下限执行53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纳报名费用基数下限执行5644元。 四、各种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纳报名费用金额。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自2023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与社会保险的个人,还有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纳报名费用基数可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报名费用下限和上限当中一定程度上选择。没有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其2023年社会保险缴纳报名费用基数将依据自己上一年的缴纳报名费用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报名费用、失业保险缴纳报名费用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纳报名费用基数。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纳报名费用基数上限28221元,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644.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282.21元。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纳报名费用基数下限5360元,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07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53.6元。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自2023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与社会保险的个人,还有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60.9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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