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决定机关不相同,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一般是公安部门和人民检察院;逮捕的决定机关主要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2、两者关押的时间期限不相同,刑事拘留最长只能关押三十七天;而逮捕之后的关押时间最长可以达到三个月。3、两者的适用条件有所不同。刑事拘留的主要条件是:所要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或被告人;必须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的;而逮捕的主要条件是:必须要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具体的犯罪事实;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能够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的刑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