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邻居房子挡采光,能否要求拆除? |
释义 | 邻居建房挡光是否可要求拆除,侵犯采光权的赔偿范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邻居建筑物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侵犯采光权的赔偿范围包括被侵权人房屋贬值部分和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被侵权人房屋价值差额应由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而改变房屋结构和照明设备使用费用也应纳入赔偿范围。 法律分析 一、邻居建的房子挡住采光了可不可以要求其拆除 1、邻居建的房子挡住采光了可以要求其拆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相邻权的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三条,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二百九十四条,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二、侵犯采光权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1、被侵权人房屋贬值部分。 如侵权人因其建筑物向高空发展,充分利用了空间,其房屋有了较大的增值,其建成房屋的经济效益自不待言,与此鲜明对比的是,相邻一方的房屋因采光受到影响,其房屋在原有价值的基础上有大幅的下降。因为房屋的价值取决于其位置、方向、采光等关键因素,因此应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屋的原有价值及采光受影响后的价值予以评估,其差额部分应属赔偿范围。 2、被侵权人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 被侵权人因采光的需要,需改变原有房屋结构,如增大门窗面积,开天窗等,该项费用应属赔偿范围。另外,被侵权人因采光不足,室内照明设备使用时间相对延长,对照明设备的使用寿命及能源消耗都有较大影响,因此,将该项费用应酌情予以一次性赔偿。 结语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邻居建造的房子若对采光造成了影响,可以要求其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建造建筑物时应遵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赔偿范围包括被侵权人房屋贬值部分和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被侵权人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房屋价值差额,并要求赔偿。另外,改变房屋结构和增加照明设备的费用也应纳入赔偿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二章 防护重点 第十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二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拆除的,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由拆除单位负责补建或者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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